转发人事处关于2020年实施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开发计划的通知

来源:amjs澳金沙门欢迎您发布时间:2020-08-27访问量:932

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委组〔2014〕发字95号)有关要求,2020年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将遴选第6批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开发,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范围
  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一般为全职在上海工作的高层次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8岁。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良好的学术、艺术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申报人原则上不允许破格。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已获得国家和上海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国家“万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国家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等人才计划资助的人员。
  二、选拔原则
  紧紧围绕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加快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以兼顾不同学科领域、坚持专业潜力优先、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为原则,使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于上海的整体发展战略。
  1.兼顾不同学科领域。着眼于培养未来各领域学科带头人。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学科领域的青年人才,尤其是科技创新人才、风投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中介人才等,均可参加本计划。
  2.坚持专业潜力优先。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特别是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和人工智能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出较强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对从事重大公共卫生与疫情防控领域研究或直接参与新冠肺炎一线救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是计划重点支持的对象。
  3.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创新人才评价发现、选拔使用、培养开发、激励保障机制,探索建立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社会化人才评价发现机制。
  三、申报流程
  1. 各学院原则上推荐1人。学院严格按照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对申请人进行评审,择优推荐。8月27日(周四)17:00前提交《附件5:2020年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电子版)
  2. 学校评议。
  3. 材料填报。人事处为各推荐候选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发放个人账号和密码,由个人网上填写相关申报信息,并报送申报材料。

  人事处联系人:安栋   
  联系电话:55270660
  邮箱:andong@usst.edu.cn

  学院联系人:曹剑炜 55272982 caojw@usst.edu.cn  

  人事处通知链接及附件下载请见:https://rsc.usst.edu.cn/2020/0824/c2816a228740/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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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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