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助教试讲工作的通知”,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在2023年2月23日(周四)17点之前完成:
没有提交过培养计划的助教老师请将通知中的附件2“助教工作培养计划表”(签字纸质版)交到学院教务办公室,并填写腾讯文档“附件3: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培养信息表”和“附件4: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青年教师助教听课信息表”。
正在助教期没有完成听课任务的助教老师请填写腾讯文档“附件4: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青年教师助教听课信息表”。